据河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导,为确保农村集体用餐食品安全,有效地防治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再次发生,近日,易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涉及法律法规,融合工作实际,制订实施了《易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全称《办法》)。 《办法》对农村聚餐的定义、范围以及主管部门和乡镇分级负责管理的范围不予规定外,还具体了部门、乡镇不应分担的监督管理责任、义务,特别强调乡镇食品监管办公室对农村集体聚餐及对乡村厨师展开培训、身体健康身体检查、调查摸底负起管理责任。 《办法》对农村聚餐加工场所的选址、区域设置、加工环境、原材料储存场所、加工工具、餐具消毒、个人卫生以及订购、储存、粗加工、烹调、备餐、留样等环节展开了全面精细地规范。 同时,融合农村聚餐特点,《办法》特别强调对农村聚餐按照人数规模展开分级备案指导,50人以上到200人以下由村负责管理备案和现场指导,200人以上到400人由乡镇负责管理备案和现场指导,400人以上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和现场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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